2017年單獨招生特長生才藝復審須知
一、特長生才藝復審資格
經(jīng)過特長生才藝資格初審并經(jīng)學校招生網(wǎng)公示無異議的考生。
二、特長生才藝復審時間及地點
1、文藝類
時間:2017年3月25日 14:30-18:30
地點:北區(qū)教2-1-1
2、體育類
時間:2017年3月25日14:30-18:30
地點:北區(qū)教2-1-1
三、須出示的證件和提交材料
1、須出示(準考證)和二代(身份證)原件。
2、須提交和特長項目相關的等級證件及獲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(等級證書復印件及獲獎證書復印件不退回)
四、特長才藝復審內(nèi)容
1、聲樂類
考生自選一首曲目進行表演,限時3-5分鐘。自備伴奏曲。
2、器樂(笛子、琵琶、古箏、二胡、揚琴、單簧管、雙簧管、小號、薩克斯、小提琴)
考生自選一首曲目進行表演,限時4-5分鐘。自備樂器。
3、舞蹈類
考生舞蹈展示,限時3-5分鐘,自備伴奏曲及道具。
4、體育類(足球、籃球、排球、跆拳道、羽毛球、兵乓球、田徑、健美操)考生運動特長展示。
五、注意事項
1、參加聲樂及舞蹈展示的考生請用優(yōu)盤攜帶伴奏曲。
2、參加舞蹈展示的考生請著練功服。
3、參加器樂展示的考生請自備樂器。
4、參加體育項目展示的考生請自備運動服、運動鞋。
5、特長生才藝復審合格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(wǎng)公示。
教務處
2017年3月22日